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修订后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以下简称《指标》)已印发,并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科学、合理、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对原指标作了较大的调整和完善,为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深入理解并能准确运用《指标》,我局决定组织开展《指标》的宣贯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中公路规划、建设等业务处室的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各省参会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
二、培训内容
对《指标》的编制背景、原则及《指标》的内容进行解读。
三、主讲人员
《指标》编写组主要成员。
四、培训时间
培训将于12月1日在京举行,报到时间为11月30日。
五、其他事项
本次培训工作由部公路局主办,会务工作由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承办, 《指标》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负责培训教材编制和组织宣讲,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参加。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承办单位。
本次培训结束后,我局将开展片区培训,由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承办,培训范围为各省级公路管理、建设、设计等单位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部公路局:李健、凌四 010-65292276 65293791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徐国庆、高天增010-65293927 65293961 65293962 (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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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