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3    浏览次数:1

豫安委办[2012]1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豫安委办[2012]12号)精神,现将《河南省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在全省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风尚,决定在全省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组织动员各方力量,运用多种手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监管人员执法水平,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创造安全的发展环境。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月”活动由河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主办。

  组委会主任由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张国伟担任,副主任由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播影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各一名分管领导担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

  四、时间安排

  2012年6月1日至30日。

  五、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视频会

  5月28日(具体时间以总局通知为准),在省会郑州和各省辖市设分会场,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

  (二)领导新闻访谈

  在当地广播电台、报纸等刊登市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管局长答记者问或署名文章,部署安全生产月工作重点,通报安全生产形势,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难点、热点问题。

  (三)组织开展咨询日广场活动

  6月10日上午,省会及各省辖市分别举办“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广场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领导参加。通过设立展台、悬挂横幅、现场演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安全知识,增强民众“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意识。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第二周,各省辖市、厂矿企业根据地域和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观看主题宣传片《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中国启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和事故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剖析原因,吸取教训,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五)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举办第四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普及安全知识。

  (六)举办首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书法比赛

  省安全监管局与省总工会联合举办首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书法比赛,进一步烘托气氛。

  (七)举办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各地、各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在6月份第三周举办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以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群众、提升素质。

  (八)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

  围绕安全河南创建,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现有公益广告宣传规模上,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频率,充分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九)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开设安全生产大讲堂,主要领导要亲自授课,并选派专家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讲授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预防事故和应急救援能力。

  (十)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重点对煤矿、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建筑、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行业,以及私挖滥采、非法占地等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实际,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周密部署,妥善安排,确保活动扎实有效进行。

  (二)宣传发动,舆论引导。各级新闻媒体要安排充足栏目、版面和时段,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为“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开辟安全教育专栏,系统介绍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形势任务和安全生产常识,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三)加强协调,注重效果。各级组委会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协调,统筹安排“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活动工作动态要及时报省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丛红军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16号省工会大厦703室

  邮    编:450003

  电    话:0371-65866810(传真)

  邮    箱:chj700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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