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24    浏览次数:1

    

  

黔质技监特函[2012]270号

关于转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现将《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转发你们,请各市(州)质监局按照当地政府关于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和安排,结合省局方案,认真制定各自活动方案并组织落实,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于2012年7月1日下午17:00时前,通过OA系统(联系人:王明英)或传真(0851-6502716),上报你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总结。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要按照省局工作安排,配合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落实各项工作。

  附件:《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2】8号),现结合全国妇联等12部委《关于庆祝201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妇字【2012】号)以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7家安委会成员单位《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黔安监办【2012】109号)要求,以及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2年5月下旬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省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长为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国骏,负责领导活动开展;副组长为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王婷,负责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协调机构设置在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负责活动实施。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从人力、物力等方面支持活动的开展。

  四、活动内容及有关要求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我省5年来,事故多发在重点工程工地使用的起重机械和化工行业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特点,对起重机械使用量大的重点工程工地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量大的化工行业,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等内容的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活动。

  2、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0日,我局委派特种设备安全专业人员组成特种设备咨询服务组,在贵阳市人民广场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咨询服务工作。

  3、开展游乐设施救援预案演练活动。在“六一”儿童节前后,我局与遵义市局将在遵义市公园举行一次游乐设施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4、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我局将组织全系统机关人员及系统内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5、开展特种设备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我局将选择一所小学进行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知识书籍、光碟等物品的赠送活动。

  6、启动夯实全省中小学校特种设备安全基础的普查登记活动和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将与省教育厅联合部署6月至9月的消除中小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盲区、死角的普查登记、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的工作。

  7、参与安全生产信息手机报活动。我局将积极协调,与《安全生产手机报》建立合作关系,定期提供涉及生产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种设备安全信息、知识等内容稿件,并通过手机报发布。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既是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具体行动,也是给党的十八大会议胜利召开的重要献礼,各项活动必须做到落实责任,认真开展。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加大宣传,着力构建媒体、企业和百姓都关注、都参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要起到开展一项活动,消除一些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深化安全责任落实等的工作成效。特别是要针对事故高发行业,以及设备监管盲区、死角开展夯实安全基础的工作。

  3、做好总结,改进工作。各项活动都要形成文字或音像、图片的记录,并在7月初认真总结工作情况并报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总结中要分析经验与不足,不足之处应在今后的工作不断改进,做到举一反三。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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