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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专题培训班暨亚行技术援助中国现代农业发展与能力建设项目培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5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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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厅(委、局、办),黑龙江省、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今年全国农业厅局长座谈会关于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各项部署,加强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提升有关人员素质和能力,我部拟于11月上旬举办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专题培训班暨亚行技术援助中国现代农业发展与能力建设项目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发达国家发展现代农业的做法与经验;

  (二)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思路与任务;

  (三)示范区建设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交流;

  (四)财政、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现状与方向,研讨与亚行进一步合作的意向;

  (五)对进一步加快示范区建设进行工作部署。

  二、参加人员

  示范区所在省(区、市)农业部门主管处室负责同志、示范区所在县(区、市、垦区)政府主管领导和农业局负责人各1人。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11年11月7日报到,11月8日-11日培训。

  (二)地点:成都太成宾馆,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83号,总机:028-85556688。

  四、有关要求

  (一)准备交流材料。请各示范区认真总结现代农业建设成效、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具体措施,形成书面交流材料,于10月20日前同时发送到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sfqglbgs@agri.gov.cn)和农业部外经中心(hejun@agri.gov.cn)电子邮箱。河北省玉田县、浙江省诸暨市、江苏省农委、湖南省长沙县、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南充市等6个单位还要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字数在2500字以内,一并按时发送到上述邮箱。书面交流材料和典型发言材料将汇编成册。

  (二)做好报名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主管部门通知本省示范区参加培训活动,并将报名回执(见附件)于10月20日前传真至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和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培训活动安排11月7日全天接站和11月12日全天送站(成都双流机场和成都火车站),需要接、送站的代表,请在回执中注明航班或车次。

  (三)加强会务衔接。受培训规模限制,请各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确定培训代表,严禁超员。培训活动委托农业部外经中心和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具体承办。会务有关事宜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1.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单文佳028-6188358118982229742传真028-61883581

  余建明028-6188358013730624748

  2.农业部外经中心:

  何君010-5919481513501360640传真010-65003273

  3.农业部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栾义君010-5919254813811409870传真010-59192548

  何声卫010-5919335813811898322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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