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计〔2011〕5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指导医学科技工作发展,科学技术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总后勤部卫生部等十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医学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
科 技 部 卫 生 部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医药局 教 育 部
人口计生委 中 科 院 工 程 院
自然科学基金会 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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