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人物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2-05-25    浏览次数:2

  一、活动目的

  热情讴歌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先进典型人物,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通过典型引路,倡导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弘扬安全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组织

  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贵州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至7月

  四、对象确定

  1、各地以政治坚定、爱岗敬业、成绩突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迹感人等六个方面的标准进行对象推荐;

  2、安全监管监察系统人员要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具有较高监管水平;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所在单位近3年来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有较大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发生;

  3、各市(州)、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活动要求报送《贵州省安全生产先进人物或典型事迹推荐表》,经省安委会办公室确定宣传对象后,由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采访,专题报道,集中宣传。

  五、活动步骤

  1、媒体联络阶段。贵州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于5月31日邀请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贵州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站等新闻媒体,介绍宣传活动内容,确定采访时间,统一协调媒体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典型确定阶段。6月4日前,各地摸底后推荐上报活动宣传对象,省安委会办公室确定25名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人物作为采访对象。其中,9个市(州)安监局各1人、5个煤监分局各1人、中央在黔企业3人、省安委会成员单位3人,省内企事业单位5人(煤矿、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通信等企业各1人)。

  3、实地采访阶段。6月到7月,由贵州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带队,由省安监局负责食宿、车辆,下到各县(市、区),深入基层,面对面采访先进典型人物及先进的管理经验(采访包括本人、领导、家人、同事、群众的介绍评价)。

  4、集中宣传阶段。6月到7月,参加活动的各媒体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期间,宣教中心要注意做好媒体协调工作与见报稿件收集整理工作。

  六、活动要求

  1、各市(州)、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广大企事业单位要将此次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报道工作作为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要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注重发现本地区、本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其事迹背后的精神实质,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先进事迹必须真实可信,事迹材料要真实感人,确保先进典型立得住、质量高,模范带动效应强。

  3、充分发挥贵州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宣传作用,制作专栏滚动播出报道情况。

  4、6月4日前,各新闻媒体将参加报道人员名单报贵州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包括单位、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等)。

  5、2012年6月4日前各市(州)、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将《贵州省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人物推荐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相片一张,主要事迹字数在1000字左右)报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贵州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地址:贵州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贵阳市宝山南路564号

  联系 人:谌  灏  谭明晶

  联系电话:0851-5514450

  邮政编码:550005

  电子信箱:gzxjzx@163.com。

附表1贵州省安全生产先进人物推荐表

附表2贵州省安全生产典型事迹推荐表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