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2-05-28    浏览次数:5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2012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根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完成2012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2012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中央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明确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向,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自治区实施“富民强桂”的战略部署,在千亿元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交通、能源、民生和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领域,统筹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继续保持项目建设“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良好态势,力争全年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完成投资2000亿元以上,为完成201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

  2012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包括新开工、续建、竣工投产和预备四类,共547项,总投资1568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205亿元。

  (一)新开工项目。

  继续把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作为项目建设的重点突出抓好。重点围绕国家鼓励发展和自治区优先发展的行业、领域,选择一批对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及技术创新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项目,纳入自治区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范围,加快完善各项审批手续,落实各项配套建设条件,促进项目早日开工。2012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共109项,总投资333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64亿元。

  按行业分:基础设施项目41项,总投资1528.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1.1亿元;产业项目54项,总投资149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6.5亿元;社会民生项目11项,总投资300.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2.2亿元;生态环保项目3项,总投资8.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5亿元。

  按责任单位划分:区直部门27项,总投资17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26.3亿元;南宁市9项,总投资71.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6亿元;柳州市9项,总投资94.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亿元;桂林市10项,总投资83.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2.4亿元;梧州市7项,总投资27.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亿元;北海市3项,总投资242.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1.5亿元;防城港市6项,总投资735.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3.4亿元;钦州市6项,总投资112.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9.7亿元;贵港市3项,总投资13.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亿元;玉林市7项,总投资30.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4亿元;百色市6项,总投资47.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9.3亿元;贺州市3项,总投资1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8亿元;河池市2项,总投资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2亿元;来宾市5项,总投资27.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6亿元;崇左市6项,总投资61.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6亿元。

  (二)续建项目。

  继续把抓续建重大项目建设作为保持投资稳定增长的重要工作。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要加强施工组织,加大投入,加快建设进度,努力多完成投资工作量,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2012自治区统筹推进续建重大项目237项,总投资54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38亿元。

  按行业分:基础设施项目90项,总投资3380.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61.8亿元;产业项目92项,总投资1479.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39.2亿元;社会民生项目43项,总投资529.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6.4亿元;生态环保项目9项,总投资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8亿元;社会管理项目3项,总投资9.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5亿元。

  按责任单位划分:区直部门68项,总投资3038.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48.2亿元;南宁市20项,总投资51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2.6亿元;柳州市20项,总投资246.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3.2亿元;桂林市24项,总投资330.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8亿元;梧州市9项,总投资95.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9亿元;北海市7项,总投资137.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9.7亿元;防城港市8项,总投资408.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7.6亿元;钦州市12项,总投资161.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6.6亿元;贵港市9项,总投资4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3亿元;玉林市10项,总投资79.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7亿元;百色市13项,总投资105.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4.8亿元;贺州市11项,总投资87.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3.2亿元;河池市7项,总投资45.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5亿元;来宾市11项,总投资101.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4.1亿元;崇左市7项,总投资59.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3亿元;自治区农垦局1项,总投资3.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亿元。

  (三)竣工投产项目。

  继续把加快项目竣工投产作为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保障来抓。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完成剩余工作量,确保项目按设计要求全面建成,尽快投入使用发挥效益。2012年自治区统筹推进竣工投产重大项目107项,总投资212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03亿元。

  按行业分:基础设施项目41项,总投资1358.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49.1亿元;产业项目55项,总投资710.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34亿元;社会民生项目5项,总投资18.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5亿元;生态环保项目6项,总投资35.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6亿元。

  按责任单位划分:区直部门26项,总投资1322.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60.3亿元;南宁市18项,总投资187.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3.9亿元;柳州市5项,总投资3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3亿元;桂林市18项,总投资104.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5.8亿元;梧州市7项,总投资48.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8亿元;北海市3项,总投资16.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2亿元;防城港市4项,总投资48.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3亿元;钦州市3项,总投资136.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1.2亿元;玉林市2项,总投资12.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8亿元;百色市8项,总投资76.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8亿元;贺州市4项,总投资9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9.7亿元;河池市1项,总投资3.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亿元;来宾市4项,总投资16.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2亿元;崇左市1项,总投资9.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亿元;自治区农垦局3项,总投资13.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4亿元。

  (四)预备项目。

  继续把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作为保持项目建设连续性的重要手段来抓。按照“规划指导、市场驱动、业主为主”的原则,加强规划论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为争取实现项目年内开工或明年开工创造条件。2012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预备项目共94项,总投资4768亿元。

  按行业分:基础设施项目41项,总投资1959.3亿元;产业项目47项,总投资2783.7亿元;社会民生项目4项,总投资9.7亿元;生态环保项目2项,总投资15亿元。

  按责任部门划分:区直部门32项,总投资3793.8亿元;南宁市9项,总投资190.6亿元;柳州市10项,总投资198.6亿元;桂林市5项,总投资176.9亿元;梧州市6项,总投资69.7亿元;北海市4项,总投资22.5亿元;防城港市2项,总投资46.1亿元;钦州市5项,总投资32.8亿元;贵港市2项,总投资4.7亿元;玉林市4项,总投资20.4亿元;百色市5项,总投资64.7亿元;贺州市2项,总投资71亿元;来宾市3项,总投资22亿元;崇左市5项,总投资53.9亿元。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坚持在区市两个层级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继续按照分层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自治区重点抓好区直重大项目建设,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的市属重大项目由各市负责推进。

  (二)强化重大项目目标责任制。

  区直项目总体推进工作由区直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市属项目总体推进工作由各市人民政府负责,各市市长、自治区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研究制定自治区领导联系重大项目责任制工作方案,每个自治区领导负责联系1—2个重大项目,明确目标任务,由责任领导全权负责,全程跟踪,定期协调,定期检查,一抓到底。

  (三)倾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十二五”期间我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抓手。自治区优先配置资源,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倾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重大项目范畴,加快推进。

  (四)进一步创新前期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完善重大项目储备制度。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储备工作制度》的要求,分级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加强对“十二五”规划纲要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学习,加强规划引导,狠抓项目谋划,及时把一批事关全区发展大局和有利于调结构、转方式的重大项目纳入储备库管理,实行动态跟踪、滚动增补、及时更新。同时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二是完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制度。每两个月举办一次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活动,同步召开重大项目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审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联审效率。进一步深入研究完善并联审批制度,尽早推行并联审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三是充实完善项目业主培训制度。除每年组织主要审批部门集中举办一次项目业主培训外,由各相关部门分别录制讲课视频,并上传到门户网站,由项目业主随时自学。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建立咨询交流平台,定期解答项目业主的问题。四是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的衔接汇报和催批工作,争取我区已上报的项目早日获得国家审批核准。

  (五)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

  一是建立融资保障制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各级财政性资金要优先保证符合投向的重大项目。构建政银合作平台,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倾斜支持重大项目。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申报企业上市、发行债券。进一步发挥各类投融资平台作用,拓宽融资渠道,扩大民营投资准入领域,切实降低民营投资准入门槛。二是建立用地保障制度。努力争取国家安排我区更多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安排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建立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部门协同联动的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优先保障自治区重大项目用地。用足用好“区位调整”、“增减挂钩”、“征转分离”、“先行用地”等政策措施,同时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满足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三是研究试行自治区预留部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支持重大项目建设的办法。对自治区重大项目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通过区域间调剂,支持重大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四是建立建设配套条件保障制度。加强协调交通、电力、电信、供油、供水、供气等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满足重大项目建设的水、电、油等需要,确保重大项目建设施工和生产的正常运行。

  (六)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一是继续完善项目预审制度。除国家和自治区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外,市及市以下投资许可的项目在正式申报重大项目前,要向自治区重大办申请项目预审,通过预审,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增强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对未通过预审的项目,不予列入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二是完善滚动管理机制。在2012年7月进行一次重大项目滚动管理。对因市场前景、建设资金等原因造成项目推进缓慢的,滚动管理时调出重大项目计划,同时增补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重大项目计划予以推进。三是继续实行重大项目信息台账、月报和快报制度,全面掌握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每月定期通报各市各部门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每季度发布一次特别重大项目详细进展信息。四是进一步完善广西投资项目管理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七)着力抓好项目协调服务。

  一是创新自治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联席会议框架下,隔月定期召开一次厅级层面和一次处级层面联席会议,不断丰富会议内涵,针对性地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将联席会议开到项目一线,开到项目建设现场,通过现场会、专题会等形式,切实研究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审批手续、征地拆迁、建设资金、用地指标等问题。加强部门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和督查督办,重大问题及时提请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研究解决。二是建立重大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制。对特别重大项目,建立一个项目、一个推进工作组、一套具体推进方案的“三个一”机制,强化全程跟踪协调服务,明确落实跟踪服务的内容,安排专人负责项目推进工作,并定期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八)创新督查机制。

  一是继续开展重大项目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完善多部门联合督查机制。深化督查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深入现场、工地,加大对项目存在问题的协调处理力度。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进度达到计划要求。二是建立自治区领导牵头的重大项目督促检查制度,每年至少率队两次赴各市开展重大项目督促检查。三是启动约谈制度。对推进不力的地方和部门,及时下达督办函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项目约谈制度》进行约谈。

  (九)加强对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考核。

  一是继续将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纳入各市、各部门绩效考评范围。并建议各市将市级层面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纳入各市级部门绩效考评范围。二是继续在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考核奖励工作。三是积极探索对各市、各部门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考核奖励的可能性。

  (十)积极探索审批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满意度公示制度。

  由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尝试开展重大项目业主对审批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社会舆论监督,促进审批部门提高行政效能和审批效率,促进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十一)加大重大项目建设宣传力度。

  继续在自治区“两会”和全国“两会”期间、“五一”前后、党十八大会议期间、国庆前等重要时段,分批次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对项目建设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项目建设的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1.2012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新开工)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

  2.2012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续建)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

  3.2012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竣工投产)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

  4.2012年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预备)重大项目进度目标责任表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

  http://www.gxzf.gov.cn/fjcf/201204/P020120411618730313915.pdf)

  

主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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