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招考办:伪造档案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发布日期:2012-05-28    浏览次数:2

  24日从省招考办获悉,2012年我省高考考生纸介质档案及电子档案库现在正在组建,高考成绩发布后组建完毕。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档案要求真实、完整、准确,考生若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或者因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将被取消当年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报名信息、志愿信息必须由考生填报

  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过程中调档、投档、阅档和确定拟录取、拟退档、拟定专业的主要依据。其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应届生综合评价信息、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考试违规及其它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其中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包括征集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由他人代填代报或考生本人失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纸质档案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供

  考生纸介质档案是考生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向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料。考生须按当地招考办要求填表及提供有关材料,并在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所在县(市、区)招考办提取纸介质档案,入学时将录取通知书和纸介质档案等一并提供给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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