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参加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25    浏览次数:2

  各市(地)商务局、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省农垦、森工总局商务局(经贸局)、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

  由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与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为主题的第十五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将于2013年11月16日至2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为进一步发挥高交会助推产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科技交流,促进官产学研资介有机结合,扩大改革开放,深化国际合作的平台建设,助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省政府决定我省组团参加第十五届高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以副省长孙尧为组长、副秘书长康翰卿为副组长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我省代表团的组团、参展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

  省商务厅和省科技厅负责参会的组织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省商务厅负责我省参加高交会的各项会务安排、洽谈活动组织、综合协调,我省展区设计、布展,与高交会组委会的联络、参会企业组织工作。

  (二)省科技厅负责我省参加高交会项目的组织、征集和筛选工作。

  (三)黑龙江省电视台、黑龙江日报社负责我省代表团的对外宣传工作。

  二、参会主要内容

  (一)参加省市高新技术成果展。突出展示我省在调整产业结构、提升发展质量,促进 “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战略目标实现的最新成果,以“十大产业”为牵引,重点展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与服务、云计算与物联网的应用与服务、三网融合、智能医疗、智能家居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的热点技术、产品与服务。太阳能、核能、风能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进行重点展示。

  (二)参加高交会相关论坛。高交会期间,将举办创业家峰会、新能源峰会等多种论坛等活动,各市地要积极组织本地区参会企业和人员参加高交会各种论坛,指导参会人员按宣传手册或网站公布的方法报名,使参会人员及时掌握当今全球科技前沿动态和发展方向,开阔视野,调整思路。

  (三)参加小徽企业交易促进活动。高交会组委会负责组织有融资需求、符合国家产业导向、产业化条件成熟、市场前景广阔的科技创业型小微企业和项目给予重点指导和包装,以路演形式向投资商定向推介。

  三、参会要求

  有关第十五届高交会详情请浏览高交会网站,网址为:http://www.chtf.com。现就参展相关事宜提出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参会项目的选送工作。选送项目要紧紧贴近“促进国际创新合作,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这一主题,重点组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产业、信息、现代装备、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取得的重大突破性成果进行展示和交流。

  (二)参展单位要认真填报以下相关表格:

  1、《第十五届高交会参会回执》,于10月25日前以电子版Excel表格形式报省商务厅。

  2、《第十五届高交会项目登记表》,具体内容由科技厅确定。

  上述表格可在省商务厅网站(http://www.hljswt.gov.cn/)、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hljkjt.gov.cn/)及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网站(http://www.hljtg.com/)的通知通告栏目中下载。

  五、联系办法

  1、省商务厅科技处

  联系人:周立臣 孙广智

  电 话:0451-82631313 82626707

  E-mail:hlj82631313@qq.com

  2、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联系人:张艳荣 许超宇

  电 话:0451-51920910 13059009161 15776655559

  E-mail:kjthuizhan@126.com


  附件:1:第十五届高交会参会回执
       2:第十五届高交会项目登记表


省商务厅 省科技厅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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