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169号
关于公布2011年3类厨房器具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吸油烟机、压力锅、家用燃气灶具等3类厨房器具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 吸油烟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 压力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3. 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吸油烟机.doc
附件1-1:吸油烟机.xls
附件2:压力锅.doc
附件2-1:压力锅.xls
附件3:家用燃气灶具.doc
附件3-1:家用燃气灶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