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委(科技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本次启动2015年度重庆市科技特派员及创业扶贫专项计划项目申报,请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填写项目立项申请书。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5年度重庆市科技特派员及创业扶贫专项计划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农业"星创天地"建设和科技扶贫技术示范三类项目: (一)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面向区域重点效益产业,依托各类农业科技园区以及示范基地,通过人才、项目、技术、成果等科技资源的集中投入,整体打造,引导科技特派员等科技人员入园创业兴业,带动园区(基地)及其特色产业发展,形成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展示窗口和创新服务的新机制。应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重点支持科技特派员(团队)就农业产业链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开展以技术孵化和产品开发为主的创业活动,提升农业产业链科技含量。 2、创业核心展示基地建设。重点支持新建1个以上的核心集中展示片,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加工物流新技术等的集成应用与示范,引导园区(基地)特色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农业"星创天地"建设 重点支持建设围绕现代农业、农业新兴产业及农村服务业等,利用平台建设、政策扶持、创业辅导、公共服务、宣传推介等多种手段,能够为中小型农业企业、农村能人、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村官等提供农业创意、规划设计、农业工程、检测检验、市场营销等低成本,便利化,信息全的一站式服务的农业"星创天地",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科技扶贫技术示范项目 重点支持优质农作物、中药材、畜禽生产新品种引进与示范,优势特色产业现代新技术(如营养诊断、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滴灌、养殖环境安全、健康养殖新技术等)的集成推广应用以及新肥、新药、新种子、新农机示范推广应用。 二、资助强度 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类项目(包含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和核心示范基地内容),为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为60万元,原则上要求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1:1。 农业"星创天地"建设类项目为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为60万元,采取前期引导与后补助相结合的支持方式。原则上要求自筹经费比例不低于1:1。 科技扶贫技术示范类项目为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为30万元。 三、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由各区县科委组织申报,每个区县申报项目总数(含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类项目、农业"星创天地"建设类项目与科技扶贫技术示范类项目)不超过3项。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未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需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进行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已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需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所有项目申报人在完成网上申报后,需同时向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请书、相关附件材料一份。 五、申报条件 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是重庆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本指南的要求,并在重庆市内实施;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在本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技术优势; (四)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无逾期未结题的市级科技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主持在研的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1项(含1项)、参加在研的市级科技项目不超过2项(含2项)。 申报重庆市科技特派员及创业扶贫项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类项目应当包括创业链和核心示范基地建设两项内容,但可以其中一项内容为重点: 1、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建设要求: (1)创业链建设应依托具有一定实力的创新主体,如涉农科技型企业、农村新型经营组织,或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成的产业技术联合体。 (2)科技特派员参与程度高、带动农户能力强,已集聚一定数量的科技特派员在生产、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开展创业服务,带动较多农户进入产业链,与农户实现共赢。 (3)产业发展基础好,区域特色明显,有一定的产业化经营基础,产业链比较完整,具有培育发展潜力。 (4)针对产业链上存在的关键问题所研发的主营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 (5)建设规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预期成效显著,组织保障有力。 2、核心示范基地建设要求: 每个创业示范基地应当支持新建1个以上的核心示范基地: (1)有能够孵化和培育科技特派员创业实体的创业园区等。 (2)有满足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加工物流新技术等的集成应用与示范的核心集中展示片。 (3)有健全的管理体系,管理机构完善,建立了规范的资金、人才等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利于引进技术和人才、不断拓宽投融资渠道的运行机制,有较高素质的服务和管理队伍,运作高效。 (4)能集成推广10项以上新技术,核心基地的单位面积产值提高50%以上,直接带动1000人以上增收。 (二)农业"星创天地"建设要求 1、具有较好的发展空间。建设农业"星创天地"应具有良好的产业背景和科技着力空间。 2、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要依托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服务组织,以及相关事业单位等独立法人机构。 3、具有良好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能提供良好的科研创新示范平台、创意创业工作空间、信息交流共享体系、社交和政策金融保障体系。 4、具有良好的专家团队聚集能力。要有协同创新良好的10名以上、覆盖全产业链、包含创新创业科技指导与经济发展效应评估的科技特派员团队。 5、具有强有力的支撑保障机制和条件。要利用技术参股、利益分红、股权转让等方式,与农业创业者结成"利益共同体"。 (三)科技扶贫技术示范类项目申报面向全市18个贫困区县和万盛经济开发区的南桐镇。属于市重点扶贫片区或市科委对口扶贫区县申报的,优先给予支持。 (四)项目立项依据充足,实施方案合理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六、申报时限 2015年重庆市科技特派员及创业扶贫项目应于 6月8日下午15时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9日下午17时。 为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以便我委尽快组织专家评审,请各单位注意申报时限要求,按时申报。我委将于6月19日下午17时关闭网上申报系统,各单位申报项目清单和纸质申报材料请于6月19日下午17时前送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不报送纸质材料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不受理网上未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 七、注意事项 (一)本批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基地类项目、农业"星创天地"类项目、科技扶贫技术示范类项目,请填写重庆市集成示范计划项目申报书。网上提交前请务必进行预览,一旦提交至市科委,将不予修改、退回。 (二)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严禁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控制数简单分解,直接指定有关人员申报、限制其它科技人员申报项目。市科委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重复申报或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并予通报。 (三)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并妥善管理申报帐号。 (四)申请书必须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指纹的申请书纸质件有效。 (五)其它计划项目的申报由市科委另行通知。 (六)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科委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八、咨询电话 市科技项目中心:周琦凯 雷阳星 67512626 67512869(传真) 市科委农村处: 奚 欢 67611513 李娟 67515681 驻市科委监察室:赵小平 67513692 网络技术支持: 文稷培 6751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