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商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商政字〔2010〕63号)收悉。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商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你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加快商丹一体化发展,统筹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积极推进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建设,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以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体系,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完善城市功能,把商洛市逐步建设成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宜居的秦岭腹地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
三、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工作。要加快建设商州—丹凤城乡统筹重点示范区,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等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共融、一体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城乡的新格局。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你市要将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40万人以内,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0平方公里以内。根据城市空间布局,积极引导城镇人口合理分布,加强耕地保护,集约节约利用土地,防止城市规模盲目扩张。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重点抓好城市供水水源、给水、排水、供电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要加快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商洛与周边城市的协作。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优化城市道路网络,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逐步构建绿色高效、布局合理、衔接顺畅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立健全包括消防、防洪、人防和防震减灾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重视生态建设和风貌特色保护。商洛市域自然资源丰富,要保护好城市自然环境、历史遗存和地域文化,彰显城市特色。深入挖掘秦岭自然山水资源,加大对水系和山体地貌保护,促进城市建设、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和谐共生。继续做好丹江口水库保护工作。
七、强化城市管理。按照做美城市的要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抓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努力创建生态宜居城市。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八、你市要按照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好《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总体规划》的实施重点和建设时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禁止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下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总体规划》。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总体规划》顺利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