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50条具体措施力促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发布日期:2012-05-29    浏览次数:4

  省政府5月28日出台《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50条具体措施,全力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12年以来,全省经济运行总体朝着预期目标发展,但受国际经济复苏曲折缓慢的影响,经济增长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下行压力加大。为积极应对经济下滑的风险,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省政府经过深入研究,决定出台《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一揽子政策措施。

  《意见》在“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势头、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保障水平、稳定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五大重点方面,提出了50条含金量很高的措施。

  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是50条措施中的重中之重,占据了全部措施的近一半,共24条。

  《意见》提出,将切实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由省级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建设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加强重要生产要素调度协调,保证煤电运有效衔接,由省内煤炭生产企业供应的省内电煤不涨价,按上年合同价执行。强化鼓励企业互为市场,开展产需对接活动,形成利益共同体。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省领导包抓千亿元的产业链项目,协调推进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将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

  《意见》提出,省财政将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规模在500万-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抓住机遇做好工业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项目谋划和联合上报争取工作。加大对工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对重大工业项目前期经费给予专项支持。省财政将整合安排2亿元,用于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贴息。

  《意见》提出,将优先安排重点工业项目用地,工业企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建设3层以上标准化厂房的,用地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将推行“银政投”融资模式,通过项目推荐、担保增信等方式提高项目融资能力。继续做好困难企业的动态认定工作,帮助困难企业享受各项扶持政策,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意见》提出,省财政将注资7.8亿元,支持做大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货币资本规模,建立完善58个贫困县担保体系,改善县域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通过加大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动兰州新区和国家级开发园区加快发展。加大地勘投入,努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成立省飞天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省文化产业投资担保公司,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推动中国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鼓励和引导外地建筑企业在我省注册设立分公司。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力争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年增长20%。尽快制订出台我省促进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进一步发挥文化旅游在现代服务业中的龙头作用,加快推进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建设。

  《意见》提出,省政府将组成企业工作组,“一企一策”加强指导。健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减税减费等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建立统筹协调解决工业发展重大问题的工作协调机制。

  《意见》针对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势头提出8条措施,对重大项目建设,特别是涉及民生的项目制定了明确的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要加快项目前期和获批工作,确定时限要求,加快进度,限时办结。抓紧抓好在建续建项目,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等困难和问题。加快以铁路建设为重点的重大项目建设,省政府今年确定的20个新开工重大项目,要在年内全部开工建设。强化项目储备和申报,积极谋划和储备一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社会事业、水利生态、保障性住房、节能减排、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等方面重大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分析和责任考核,调动抓项目、保投资的积极性。《意见》提出,将合理下放审批权限,落实限时办结制,积极营造项目建设的良好环境。尽快全面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打好扩大信贷投放、“三农”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和非公经济融资、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企业债券融资“五大攻坚战”,加大村镇银行、民间投融资机构、担保机构的建设力度,加快推动金川公司、白银公司、读者集团、兰州银行等重点骨干企业上市进程。

  《意见》提出7条措施,支持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围绕优势资源、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和承接产业转移,制定更加优惠的土地、税收等政策,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继续扩大金融市场开放,加强与全国性金融机构的联系对接,支持省内外各类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的组建和增资扩股,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公司化管理方式,设立全省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等产业发展壮大。《意见》提出,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对中小企业申请国际认证、专利、商标等发生的费用给予奖励。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支持组建“走出去”企业联盟,提高“走出去”组织化水平。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铁路、能源、电信、市政、教育、医疗、旅游等领域建设。制定优惠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扩大民间投资。

  《意见》明确提出将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保障水平。

  《意见》提出,将建立产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金、银行贷款、风险投资等参与,重点扶持制种、草食畜、马铃薯、中药材、优质林果和蔬菜等“六大”产业。着力推广旱作农业、高效节水农业等农业技术,继续抓好“四个1000万亩工程”年度任务的落实。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带薪创业。

  《意见》提出,将加强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扶持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不断提高优势农产品市场营销水平。加强农业合作组织建设,建立金融支持“三农”工作的基础性平台。保障粮油肉菜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强物价调控,继续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和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加强防灾减灾工作,排查各类隐患,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意见》专门就“稳定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进行单列。

  《意见》提出,要制订全省百万人创业促进就业行动计划,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和残疾人设立50万元以下有限责任公司的,实行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只需在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对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免收注册登记费。设立“甘肃省创业创新奖”。启动白银、金昌、玉门“资源枯竭型城市促进就业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

  《意见》提出,要促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整合农民培训资源,加快培训基地建设,加强对留乡务工农民的适用技术培训和外出劳务输转农民的技能培训。建立企业职工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正常增长机制。扶持发展富民产业,鼓励发展庭院经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家乐”等农村服务业,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发展,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甘肃日报 记者白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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