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区直考点: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2〕15号),为确保我区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调整后的有关考务日程安排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日期调整后特殊事项处理及时间要求
对于因考试时间推迟与同期其他国家级考试冲突、怀孕生产(原则掌握在生产前后各60天内)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可以申请延期至2013年参加考试。2013年参加考试时,免收其2012年已报考科目的报名费和考试费。其中,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一)对因考试时间冲突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2012年度同期其他考试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2011年度考试合格科目成绩通知单(中级资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提供)。
(二)对因怀孕生产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或婴儿出生证明(原件或复印件)、2011年度考试合格科目成绩通知单(中级资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提供)。
(三)对因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其他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2011年度考试合格科目成绩通知单(中级资格已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提供)。
(四)有上述情况的考生,应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核对、填写《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进行网上申请;7月1日至7月27日,考生须持本人签名的《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到报名所在地的市会计考办指定地点确认。逾期未申请、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考务具体安排
(一)2012年7月1日至7月27日,各市会考办现场受理考生的延考申请及相关资料的审核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将《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申请2011年度合格成绩有效期延至2013年的考生明细表》(详见附件1、2)盖章后上报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2012年7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完成网上确认及相关数据的汇总工作,并将《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用量预订表》(详见附件3)盖章后上报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三)2012年8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完成考场设置和网上编场工作,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将于9月中旬生成准考证,准考证生成后,不允许再进行编场操作。届时各市会计考办在网上公布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的链接地址,或将准考证批量打印供考生领取,于10月20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完成准考证的核发工作。
(四)2012年10月20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同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上报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
(五)2012年10月26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协调机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六)2012年10月27、28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高级资格
10月27日 9:00-11:30 9:00-11:30
(星期六) 经济法基础(含无纸化考试) 财务管理
14:00-16:30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含无纸化考试) 中级会计实务
10月28日 9:00-11:30 8:30-12:00
(星期日) 经济法 高级会计实务
(七)2012年12月15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向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报送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总结。
(八)2012年12月31日前,各市会计考办将2012年度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务费上缴至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的农行帐户。
各市会计考办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将政策调整的内容告知考生,并高度重视上述考试各项准备工作和延期考试考生申请资料审核、确认工作。如出现考生信息不准确、试卷需求不实、考点设定及编排影响到考试的正常进行等问题,责任由各市会计考办负责和承担。各考区在使用考试软件系统中如有什么问题,不得自做主张,要及时向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反映,并咨询软件技术人员予以解决。
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传真电话:0771-2863039,联系人:黄俊。
附件: 1.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
2.申请2011年度合格成绩有效期延至2013年的考生明细表
3.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定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