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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的通知(宁环办发〔2012〕99号)

发布日期:2012-05-29    浏览次数:2

关于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的通知

  

银川市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规定,每年六月的第一周为自治区环境教育宣传周。今年我区第一个环境教育宣传周时间定为6月4日至10日。为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决定举办“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绿色消费,你行动了吗?”

  二、主办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六·五”广场环保宣传咨询活动

  时   间:6月5日8:30—11:30

  地   点:银川市中山公园

  内   容:开展广场环保宣传,发放环保宣传材料,接受群众环保咨询,展示节能环保产品,组织环保图片展。

  参加单位:银川市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相关企业、社区和环保志愿者。

  任务分工:

  1.厅政策法规与宣传教育处负责邀请自治区领导、厅领导,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道以及联系电信大屏幕播放环保宣传片和发放环保手机短信等工作。

  2.自治区环境宣教中心负责广场宣传的组织协调、场地布置、制作环保成就展板,编印相关环境宣传手册及宣传用品;利用环保大蓬车组织宣传;组织环境友好企业、社区、环保志愿者参加活动。

  3.各参加单位结合工作业务,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银川市环保局设立咨询台,受理群众环保咨询和投诉;银川市环保局负责组织辖区部分企业参加宣传活动。

  (二)“六·五”清凉宁夏广场环保文艺会演

  时   间:6月5日20:00—21:40(19:40前入场完毕)

  地   点:银川市光明广场

  参演单位:厅有关处室、直属单位,部分环境友好创建社区、企业

  任务分工:宣教中心负责组织协调、联系场地、节目单制作、安排主持人、串台词、节目录制和现场布置;监察总队安排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

  参演节目安排:

  环境监测中心站  舞蹈  《众人划浆开大船》

  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舞蹈  《雀之灵》

  辐射环境监督站  舞蹈  《舞动的青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歌伴舞  《相亲相爱》

  宁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舞蹈  《NOBOBY》

  固体危险废物管理中心  乐队  《光阴的故事》

  环境监察总队  舞蹈  《好运来》

  银川市环保局组织两个节目。

  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组织北方民族大学编排两个节目,环境友好企业、社区各编排一个节目。

  参演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定节目,于5月18日前将节目报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三)开展“环保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

  时  间:2012年6月 8日14:00-17:00

  地  点:银川市第十五中学

  内  容:开展环保知识大讲堂,向学校师生发放环保知识宣传材料、环保学习用品,开展环保知识展板进校园活动。

  承办单位: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银川市第十五中

  四、具体要求

  (一)“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是环境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落实;厅办公室将对本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二)参加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的桌椅、横幅由宣传教育中心统一安排,每个参加单位安排3-5米的展位,各单位自备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并按指定的位置摆放;参与广场文艺会演的单位,要按时报到,提前做好演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演出道具自备。

  (三)负责组织协调和维持秩序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联 系 人:戴  锋   刘  军

  联系电话:5160709  5160726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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