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批复广西藤县白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梧发改报〔2012〕73号)收悉。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该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委同意该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白石水库位于珠江流域浔江支流白石河中游,坝址距藤县城区23公里。水库功能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发电、供水等综合利用。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54.7平方公里,总库容1656万立方米,属中型水库。工程于1958年9月动工兴建,1960年3月竣工,至今已运行了五十多年。2009年3月,自治区水利厅对白石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白石水库大坝为三类坝;2011年1月,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鉴定报告进行了核查,同意三类坝鉴定结论意见(坝函〔2011〕200号)。水库目前存在主要问题包括:坝基存在透水性较大的冲积层,防渗粘土斜墙渗透系数、厚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斜墙和铺盖基本失效,坝体、坝基存在渗漏及绕坝渗漏;坝顶表面无防护层结构,局部出现坑洼不平,坝内坡干砌石护坡局部散乱、缺失,块石料风化严重,坝外坡有蚁害洞穴等;溢洪道属未完建工程,边墙及底板大部分未建,前段右侧边墙稳定不满足规范要求,跌水消能不满足安全要求等;放水涵洞进口的盖板涵结构不满足规范要求,盖板漏水,涵洞断面小,检修困难,洞内混凝土老化,内壁蜂窝麻面较严重,闸门漏水,启闭设施老化、失灵等;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管理设施不全等。因此,为消除工程病险隐患,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发挥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对白石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库枢纽工程由粘土斜墙土坝、坝下输水涵管(本次加固封堵)、输水隧洞(本次加固新建)等建筑物组成,最大坝高33米。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
三、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及主要工程措施:坝体及坝基冲积层、全风化层采用塑性混凝土防渗墙、坝基岩石采用帷幕灌浆防渗;坝顶加固,铺设混凝土路面,上游坝坡76.1米高程以下进行培厚,上、下游坝面加固整治,下游坝脚修建干砌石排水棱体,完善排水设施,坝面进行白蚁防治;改建溢洪道进口段、重建控制段、加固和衬砌陡坡段,重建消力池,出口末段加固等;封堵原穿坝涵洞,在大坝右侧山体新建输水隧洞;完善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及修缮水库管理生产业务用房等。
四、同意白石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方案。
五、经核定,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739.27万元(其中项目建设管理费中包含蓄水安全鉴定费24.39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1979.17万元。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尽快开工建设。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