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7    浏览次数:2
渝发改环〔2015〕910号

有关区发展改革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请组织申报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144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其中:分配给我市1个申报名额。经商有关部门,现就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你委会同本地区财政、国土、建设、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对照《通知》确定的申报条件进行认真研究,有意向的请于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前将书面申请材料报送我委(资环气候处)。
        二、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申报名单后另行通知编制实施方案。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局)关于请组织申报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1447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3日
        (联系人:赵菊,联系电话67575863,传真6757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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