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批复广西阳朔县顺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市发改报字〔2012〕129号)收悉。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该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委同意该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顺梅水库位于桂江恭城河上游顺梅河支流,距阳朔县城26公里,水库功能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养鱼等综合利用。水库集雨面积11.72平方公里,引水面积21.38平方公里,总库容1015.2万立方米,属中型水库。工程于1957年12月开工建设,1958年4月竣工,至今已运行了五十多年。2008年12月,自治区水利厅组织专家对顺梅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顺梅水库大坝为三类坝;2010年10月,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鉴定报告进行了核查,同意三类坝鉴定结论意见(坝函〔2010〕2529号)。
水库目前存在主要问题包括:主坝上、下游坝坡稳定安全系数不满足规范要求,左坝肩漏水;上游干砌石护坡破损严重,下游坝脚排水设施不完善;坝顶防浪墙开裂。副坝原浆砌石坝体单薄,坝体破损,存在裂缝,浆砌石脱落、坍塌。溢洪道底板开裂、冲刷、碳化,局部伸缩缝被掏空成洞,两侧挡墙有多处竖向裂缝,控制段边墙高度不足,挑流鼻坎基础淘刷严重,混凝土局部剥蚀、脱落等。溢洪道交通桥局部破损。输水隧洞放水塔破损严重,进口闸门锈蚀,止水老化,漏水严重,启闭设施失灵。主坝原穿坝放水涵管封堵质量较差,有多处较大漏水点。灌溉渠道分水闸及引水渠渠首闸门破损,启闭设施老化失灵。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管理设施不全等。
因此,为消除工程病险隐患,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发挥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对顺梅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库枢纽工程由主坝、副坝、溢洪道、放水隧洞、坝后电站及引水渠等建筑物组成,主坝为均质土坝,副坝为浆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36.4米。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
三、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及主要工程措施
主坝坝体采用塑性混凝土防渗墙、左坝肩采用帷幕灌浆做防渗处理;大坝上游坝脚抛石护脚,坝坡铺砂整平后现浇混凝土,下游坝坡草皮护坡,新建坝脚排水棱体;拆除重建坝顶防浪墙,坝顶铺设混凝土路面。副坝上游坝坡培厚,坝顶铺设泥结石路面。
溢洪道堰基采用帷幕灌浆进行防渗处理;拆除重建控制段底板,泄槽段及消能段底板顶面增设钢筋混凝土面层,完善相应排水设施;加高控制段边墙,两侧边墙迎水面及顶部衬砌钢筋混凝土;挑流消能工下游脚部防冲加固;维修加固溢洪道交通桥。
拆除重建输水隧洞放水塔,更换闸门及启闭设施。封堵原穿坝放水涵管。拆除重建灌溉渠道分水闸及引水渠渠首控制闸。
完善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及修缮水库管理生产业务用房等。
四、同意顺梅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方案。
五、经核定,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497.21万元(其中项目建设管理费中包含蓄水安全鉴定费29.27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1772.46万元。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尽快开工建设。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