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广西平果县那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百发改农经报〔2012〕17号)收悉。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该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委同意该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那沙水库位于红水河二级支流达赛河上,坝址距平果县城51公里,水库功能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发电、养殖等综合利用。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46.7平方公里,总库容2269万立方米,属中型水库。工程于1975年10月开工建设,1979年3月完工投入运行,至今已运行了三十多年。2008年12月,自治区水利厅组织专家对那沙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那沙水库大坝为三类坝;2011年1月,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鉴定报告进行了核查,同意三类坝鉴定结论意见(坝函〔2011〕201号)。
水库目前存在主要问题包括:主、副坝坝顶高程、坝体填土压实度及下游坝坡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满足规范要求;坝上游护坡干砌石粒径较小、无垫层,坡面大部凹陷、凌乱;下游坝坡出现浸润现象,局部出现崩塌现象,无排水棱体,排水沟开裂损坏;坝面存在白蚁迹象。溢洪道部分进口堰体被冲坏,堰面坑洼不平,控制段底板裂缝变形,渗漏较严重;泄槽段、消力池段底板面层混凝土碳化严重,消力池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泄槽边墙抗滑、抗倾不满足规范要求等。原输水隧洞洞壁衬砌混凝土开裂,漏水严重;放水塔交通桥碳化、变形严重,已成为危桥;放水塔结构老化,塔身混凝土碳化严重;隧洞工作闸门关闭不严,漏水严重,启闭设备年久失修等。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管理设施不全等。
因此,为消除工程病险隐患,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发挥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对那沙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库枢纽工程由主坝、副坝、溢洪道、输水隧洞及电站等建筑物组成,主、副坝均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33.1米。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
三、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及主要工程措施
主副坝除险加固措施为:坝顶加高,坝顶铺设混凝土路面,坝体采用塑性混凝土防渗墙进行防渗;拆除上游坝坡原干砌石护坡,铺设砂碎石垫层后现浇混凝土护坡;清除、修整下游坝坡局部表土,重新种植草皮护坡;新建排水棱体,棱体坡脚增设排水沟;坝面进行白蚁防治等。
溢洪道进口段前增设混凝土护坡,进口段新增混凝土底板;控制段底板土基采用人工挖孔桩、基岩采用帷幕灌浆进行防渗处理,控制段的堰面局部坑洼处进行回填处理后衬砌钢筋混凝土;泄槽段及消力池原底板衬砌钢筋混凝土面板加固,加长消力池。泄槽段两侧边墙迎水侧衬砌钢筋混凝土面板。
原输水隧洞封堵,在原输水隧洞右侧山体新建输水隧洞;新建放水塔及启闭设施等。完善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及修缮水库管理生产业务用房等。
四、同意那沙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方案。
五、经核定,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305.14万元(其中项目建设管理费中包含蓄水安全鉴定费29.54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1602.27万元。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尽快开工建设。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