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11〕23号)要求,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云财监〔2011〕1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云财监〔2011〕21号),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各州(市)财政局于2011年6月至10月开展了2011年度全省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2011年,全省共检查行政和企事业单位634户,会计师事务所32家。以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会计信息质量稳步提高;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基本能按照执业准则要求执业,建立了较为规范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风险意识逐步增强。通过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作了处理处罚。
一、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发现违规问题金额14897.91万元,查补税款5.98万元。部分企事业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规范、存在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会计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问题;部分企业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利用虚假发票套取现金、虚增注册资本、现金管理不合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政府采购审批手续不全,资产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无依据违规收费、挪用国有资金等。各级财政部门对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作出了严肃处理。共处理行政和企事业单位41户,补缴税款5.98万元,对单位处以罚款10.8万元,对责任人处以罚款1.3万元;移送有关部门处理5户,涉及金额6460.21万元。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部分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薄弱,在财务管理、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方面亟需加强;部分事务所风险导向审计流于形式;部分事务所的少数审计程序未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个别事务所问题比较突出,执业质量较差;少数事务所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对1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对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暂停执行业务3个月、1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12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监管关注函,8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整改决定,11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检查意见。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