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小企〔2015〕103号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关于推荐第五批市级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万盛经开区经信局、双桥经开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重庆市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渝府发〔2014〕36号)和《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渝办发〔2012〕299号)精神,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依据《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渝中小企〔2012〕101号)的规定,现就第五批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
各区县中小企业局(经信委)按照《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渝中小企〔2012〕101号)要求做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审查推荐工作,上报材料包括:区县局推荐文件及“推荐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电子档、申报机构申请报告纸质材料一份及申请单位情况介绍的电子文档。
二、上报时间
请各区县于7月30日前,将第五批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材料报局产业发展处。
三、平台推荐文件下载
《重庆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渝中小企〔2012〕101号)请在重庆中小企业网(http://jxq.cq.gov.cn)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粟远均,67625703
邮箱:1119095887qq.com
附件:推荐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重庆市中小企业局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