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农业部 » 正文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02    浏览次数:2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农医发〔2011〕28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总结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部署2012年重点工作,经研究,我部决定近期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11年12月15~16日,会期一天半。12月14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四川成都金牛宾馆(地址:成都市金泉路2号,联系电话:028-87306000)。

  二、会议内容

  (一)总结2011年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部署2012年重点工作;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典型经验交流;

  (三)部署贯彻落实《意见》有关工作;

  (四)讨论修改动物卫生监督有关配套规章和文件。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分管处处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负责同志。

  四、会议材料

  (一)总结材料。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主要围绕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法规政策、创新监管机制、提高队伍素质、强化条件保障等五个方面准备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书面总结。书面总结要全面分析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重点突出、文字精练。

  (二)典型发言材料。请四川省重点就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辽宁省重点就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财政投入保障,推进无疫区建设;河南省重点就推进动物检疫证明电子出证,提升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水平;青海省重点就严格跨省调运动物监管,创新动物卫生监督模式;甘肃省重点就加强动物检疫证明管理,理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广东省重点就保障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准备典型发言材料。发言材料要重点突出、文字精练,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

  请于12月8日前将上述两类材料传真至我部兽医局检疫监督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填写参会回执(附后),并于12月8日前传真至我部兽医局检疫监督处和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农业部兽医局检疫监督处:吴文开,电话:010-59192834,传真:010-59191855,E-mail:shyjjdch@agri.gov.cn。

  2.四川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杨林,电话:13689025284、028-85069638,传真:028-85084438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全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座谈会参会回执.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