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调整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老游击队员和老交通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发布日期:2012-06-01    浏览次数:4

  从2011年10月1日起对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农村老游击队员和老交通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农村老党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抗战以前为520元/人·月,抗战时期为420元/人·月,解放战争时期为360元/人·月。农村老游击队员和老交通员每人每月提高30元,抗战时期为270元/人·月,解放战争时期为26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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