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1    浏览次数:4

甘肃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持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特制定《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州要以学习贯彻《规划》为契机,结合各地实际,按照《规划》要求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考评,逐级分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重点任务,抓紧实施道路交通安全重大工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目标圆满完成。

  附件: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

  为切实促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安委办〔2011〕50号)和《甘肃省“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甘政办发〔2011〕178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道路交通安全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十一五”期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我省道路交通事业发展迅速。与2005年底相比,2010年底全省公路通车里程、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分别增长了53.7%、98.11%、86.44%和72.57%,公路客货运量分别增长了3.16倍和1.07倍。面对道路交通大发展的形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健全了以《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为龙头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出台了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为核心的基本政策体系。各地区、各部门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着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和执法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经过五年的努力,在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以及交通流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并趋向好转。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2010年比2005年减少了293人,万车死亡下降8.53,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得到了有力遏制,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十二五”时期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二五”期间,将是甘肃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着重大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随着国家扩大内需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特别是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发展等政策的相继出台,从中央、国家部局委到各地党委、政府将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对道路交通安全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将不断加大,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事业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与此同时,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机动化进程加快,预计到“十二五”末,公路客货运量将分别达到7.25亿人次、3.73亿吨,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将分别达到440万辆、460万人,道路交通供需矛盾和道路交通安全的系统性矛盾将更加突出,我省将经历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压力将前所未有,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一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一些交通运输企业挂靠经营问题突出,不履行对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和教育职责,驾驶人聘用把关不严,客货运输车辆超速、超员、超载及驾驶人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普遍。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道路、客货运和校车隐患大量存在,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任务艰巨。

  二是农村公路安全基础薄弱。农村公路标准低,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缺乏,“十一五”期间,县乡公路和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占全部事故的三成以上。农村客运发展迟缓,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因违法载人等发生的事故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数的70%以上。农村交通管理力量薄弱,县乡养护经费标准较低,乡村道路养护管理不到位,失控漏管问题突出。

  三是执法管理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道路交通科学管理的理念、机制、手段、方法以及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机动车无序增长,城市道路和停车设施建设滞后,交通拥堵问题日益显现,高速公路管理科技手段和执法部门营房、装备经费保障以及突发事件预警、应急管理滞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特别是农村地区公安交警、公路路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

  四是公民交通安全意识有待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和义务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尚未形成全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格局,特别是公益宣传相对较少,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仍很突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和安全出行意识尚未牢固树立。

  二、总体思路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为核心,以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为重点,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为保障,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科技信息化应用为支撑,加强统筹规划,加强科学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具有甘肃特色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路子,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科学发展、协调发展,适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适度超前的发展需要,为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和谐社会营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规划目标。到2015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完备,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基础条件明显改善,监管能力和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道路交通事故死伤人数有所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万车死亡率明显下降。力争实现: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在6以内,营运车辆肇事导致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下降15%以上。

  三、规划重点任务

  (一)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评价体系和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督促企业加强营运驾驶员及车辆运行统一管理和动态监控,规范汽车客运站危险品查堵、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出站检查制度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建立行业协会、运输企业、驾驶人共同组成的安全生产自律机制,强化运输企业行业管理。加强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学习培训,健全运输企业安全等级评估等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严格客运线路审批、监管和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逐步减少10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线。

  深化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肇事信息查询平台和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平台应用,建立并落实违法驾驶人“黑名单”制度,组织开展文明驾驶人评选等活动。依法落实交通肇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责任追究。

  (二)提升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性。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国家标准,提升客货运输车辆和校车准入安全门槛,逐步优化机动车车型构成。严格执行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制度,强化生产一致性管理和监督,保障机动车产品质量。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相关规定,强化对回收拆解行业的监督管理,有效防止报废车辆流入运输市场和农村地区。

  认真履行机动车安全监管责任,严把机动车登记、机动车安检机构联网监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危运车辆罐体和非传统能源汽车安全技术检验、危险货物出厂检查和运输许可等准入关口,确保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

  (三)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建立并落实新、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制度,确保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安全设施与道路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规范国省道平面交叉口和两侧开口设置,强化公路平交路口交通渠化,增设车速管控设施,合理控制运行车速。加强城市道路以及主干道中央隔离栏和行人过街设施、公交港湾、公交专用车道建设,完善城市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交叉路口和城市停车设施。

  建立并落实公安部门集中排查、城建和交通运输部门分类治理、安全监管部门监督验收及政府挂牌督办的工作机制,深入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十二五”期间,列入省、市、县三级政府年度督办的危险路段治理率分别达到100%、90%和80%以上。2013年底前城市信号灯和标志标线规范设置率、交叉口渠化率、行人过街设施规范设置率均达到90%以上,2015年底前均达到95%以上。

  (四)进一步严格道路交通执法。加快推进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道路交通执法中的普及应用,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强险费率、银行信贷信用考评、单位评优、职业驾驶人准入挂钩等制度,严格交通违法记分制度和记分周期累计满12分驾驶人教育培训措施,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戒力度。

  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交通秩序示范路创建活动。制定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和超限超载综合整治行动计划、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头盔行动计划,有针对性地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013年,全省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总量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因酒后、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比2010年下降5%;2015年底前,全省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总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因酒后、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比2010年下降10%以上。

  (五)进一步提高道路使用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驾驶能力。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并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六五”普法和中小学教学大纲,突出抓好中小学生、农村群众和客货运驾驶人等重点群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推广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应用,落实《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加强教练员管理,推进规范化教学。严格执行驾驶人考试项目和评判标准,推广科技评判和监控手段应用,增加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复杂路况、低能见度等条件考试项目。严格客运、货运、危运从业人员资格培训、日常管理和定期检查制度,推行营运驾驶人诚信考核,培养营运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和文明参与交通意识。

  (六)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应急保障与救援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将高速公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阻断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纳入沿线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推广应用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综合信息平台和快速反应系统,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和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提高及时抢救伤员和快速处置事故现场的能力。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省会兰州部署1个辐射西北地区的国家级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中心,配备大型交通专用抢险装备和专用运输车辆;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3个区域性应急保障中心,在重点县(区、市)建设51个维修救援站,沿主要交通干线建设应急救援保障服务区,基本形成“点线结合、覆盖全省、能力充沛、反应迅速”的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处置重特大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

  严格执行《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建立省、市、县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规范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加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力度,确保救助基金资金来源。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做好衔接工作,加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力度,提高救助道路交通事故伤员的能力。

  (七)提高道路交通执法保障和科技应用水平。积极争取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在增加公安交警政法专项编制、充实公路路政执法力量、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投入等方面向甘肃特别是甘肃藏区、贫困地区给予倾斜。按照国省道、县乡公路每10公里配备1名、高速公路每公里配备0.5名、城市按人口数的万分之四配备1名交警的标准,调整增加公安交警警力编制。将公安交警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足额纳入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保障范围,足额保障公安交警业务技术用房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和建设用地等配套条件。建立公安交警、公路路政及养护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和增长机制,落实公安交警、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吸尘、防暑和防寒津贴。

  争取中央有关部门在甘肃试点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科技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道路交通监控设备、技术手段建设应用,多渠道培养急需专业技术人才。2013年底前,建成省际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和省级公安交通管理专家库。2015年底前,建成市际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省级交通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系统、公安交通移动警务系统及5个道路交通管理检测鉴定实验室,省、市两级公安交管部门科技人员比例分别达到15%和10%以上。加强高速公路、国省道重点路段、重要客货运输枢纽站场、大型桥梁、长大隧道、大型互通式立交桥的监控设施建设;加快治超检测站联网,完善治超监控网络。依托覆盖全省的道路运输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建立跨区域的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报送和区域联动协调机制,实现对危险品运输车辆、三类以上班线和旅游客运车辆行车路线、连续驾驶时间等的运行监控;推进建设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重点区域的视频监管系统。依托气象监测网络,逐步形成覆盖全省重要干线公路的气象预警系统,实现恶劣气候6小时内预警。

  四、重大工程

  (一)客货运输车辆运行安全保障工程。加快推进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在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重中型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校车上安装使用符合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通过运输企业内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加强综合监管,公安部门加强执法,实现对客货运输重点车辆的综合管理。2013年底前,14个市州和60%的县市建立监管平台,公路客运车辆动态监管装置安装使用率达到100%,校车、重中型货运车辆安装使用率达到80%;建成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公共安全监管与服务平台,实现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2015年底前,县市全部建立动态监管平台,校车、重中型货运车辆动态监管装置安装使用率达到100%。

  (二)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在二、三级公路弯道、坡道、弯坡组合路段以及临水临崖等路段增设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农村公路设计、建设、养护、交通安全方面的技术标准,不断把“公路交通安保工程”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延伸,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2013年底前,完成60%的农村公路铺设沥青水泥路面和交通安全改造任务,完成70%的国省干线公路安保工程实施任务;2015年底前,完成80%的农村公路铺设沥青水泥路面和交通安全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国省干线公路的安保工程实施任务。

  (三)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在乡镇人民政府现有干部中选配3至5名干部担任专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组建专业执法、安全监管、交通协管、交通志愿者、交通安全信息宣传员等5支队伍,健全乡镇长、运管站长、农机站长、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五长”联动机制。建立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站,为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交通安全协管员。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科学设定农村客运班线,创新经营方式和安全监管机制,构建农村客运服务和安全管理体系。2013年底前,全省80%以上乡镇政府配备专职交通管理员并建立交通管理服务站,60%以上的村委会配备交通安全协管员;80%以上的乡镇开通客运班线,通客运班线的行政村达到60%以上。2015年底前,所有乡镇政府配备专职交通管理员并建立交通管理服务站,所有村委会配备交通安全协管员;开通客运班线的乡镇达到100%,90%以上的行政村通客运班线。

  (四)国家主干高速公路网交通安全管控工程。依托现有高速公路预埋光纤和现有监控系统资源,建设国家主干高速公路全程联网监控、交通违法行为监测查处和机动车查缉布控、气象监测预警、交通事故自动检测、交通诱导等系统,搭建高速公路联网监控平台和省级公路网监测和应急处置中心,实现道路交通监控信息共享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调度。2013年底前,省内国家主干高速公路网交通安全管控系统初具规模,纳入管控的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000公里以上。2015年底前,省内国家主干高速公路网交通安全管控系统基本建成,纳入交通安全管控的高速公路里程达到2000公里以上。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将高速交警营房纳入高速公路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大高速交警业务装备经费、办案业务经费投入,加快推进高速公路交警部门执法执勤装备建设。2013年底前,为每个高速交警大队配备1台开道车、交通安全宣传车。2015年底前,为每2个相邻交警大队配备1台重型起重机、重型清障救援车。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建立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交通电视频道和交通安全网站,落实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机制,实现刊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广告制度化、常态化。加强交通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面向农村配备移动式交通安全宣教设施,组织开展体验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2013年底前,全省80%以上县建立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开办5个省级交通广播电视栏目和交通安全网站,建成5个省级、14个市级和86个县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为基层配备交通安全宣传车及车载宣教设施200套,参加体验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交通参与者达到100万人次以上。2015年底前,全省所有的县建立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开办10个省级交通广播电视栏目和交通安全网站,建成10个省级、30个市级和200个县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为基层配备交通安全宣传车及车载宣教设施400套,参加体验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交通参与者达到300万人次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安委会要加强政策研究,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评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分年度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实施计划,扎实有效地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七项重点任务和五大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要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企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紧密协作配合,实施综合预防和治理,切实履行好本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任务。宣传部门要牵头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发展改革部门要把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一并纳入道路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财政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五大工程建设和交通执法经费保障投入,牵头抓好社会救助基金中心建设和救助基金的筹集及使用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严格道路交通执法,加强执法和管理科技手段建设,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抓好国家主干高速公路网管控工程,牵头实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源头管理责任,推进实施公路交通安保工程,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勤务协作联动。教育、科技、工信、工商、质监、商务、建设(规划)、农业(农业机械)、卫生、气象、保监、消防等部门要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行业监管、服务保障等方面的职能任务。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大工程建设项目和七项重点任务。

  (三)严格评估考核。省安委会将分别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组织力量对各地实施规划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对道路交通安全七项重点任务和五大工程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地区“一票否决”。各地要把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社区)和平安地区等考评范围,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公布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目标指标、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评估规划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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