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14号

发布日期:2012-09-05    浏览次数:1

各省辖市安全监管局、省试点直管县安全监管局:

  根据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总局发布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55号令)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经查,省安全监管局下列文件与第55号令有不一致之处,自2012年9月1日废止:

  1.《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现场核查的通知》(豫安监管危化〔2005〕170号)。

  2.《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危化〔2006〕42号)。

  3.《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危化〔2005〕172号)。

  4.《关于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程序和申请材料的通知》(豫安监管危化〔2006〕486号)。

  5.《关于规范汽车加气站(天然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三〔2009〕430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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