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经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1    浏览次数:4

琼科〔2012〕67号

各有关单位:

  2012年度海南省各科技计划项目已下达,为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工作,规范和加强财政拨付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技项目有效实施,现就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经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琼府办﹝2012﹞56号)有关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本年度下拨的科技经费要在本年度内支出完成,力争做到尽早支出、尽早产生效益;

  二、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拨付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科技项目财务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收支行为,设立科技经费专户并单独记账,加强对财政拨付的科技经费会计核算;

  三、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科技项目负责人制度,完善经费报销支出审批程序,确保科技经费使用规范、开支合理、手续完备、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任何单位都不得在财政拨付的经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费用,不得超预算范围开支,不得以往来账代替支出账,切实加强经费的管理;

  四、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要自觉接受项目管理部门的检查审计,对财政经费支出使用管理情况要有专门报告,并提供实施项目期间完整的财务报表。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要对财政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及会计核算情况重点检查;

  五、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每个季度的最后10天内,向省科技厅分管该专项的业务处室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支出情况(格式参照附件)。

  咨询电话:条财处:65343887;计划处:65329449、65339913;

  高新处:65333525;农村处:65342626、65333021;

  社发处:65356955;合作处:65339908。

附件: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进展情况(提纲).doc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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