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企业技术改造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监督管理,按照《河南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技术改造项目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研究,决定对2010年和2011年安排的企业技术改造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以下简称技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对2010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突出重点、查评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抓住关键环节,总结项目建设有益经验和做法,发现和纠正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检查、绩效评价范围
(一)检查范围:2010年和2011年省财政资金支持的98个技改资金项目;
(二)绩效评价范围:2010年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三、检查重点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项目进度情况,投资完成情况;
(二)招投标情况;
(三)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等。
四、工作安排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总体负责对省技改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负责对所属企业技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
(一)绩效评价工作实行分级考评。省财政厅、工信厅负责对支持100万元以上技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进行校查。
(二)2012年6月15日前,企业绩效自评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填写项目绩效报告(见附件1)和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见附件2),并组织专家进行绩效评价及时将企业自评表和评价报告等资料报省工信厅、财政厅。
(二)2012年6月18日-30日,省工信厅、财政厅联合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技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2010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抽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核资料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技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明确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切实抓好组织落实,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已建成投产项目,要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二)注重统筹兼顾。把检查问题、督促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把监督检查工作与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长远发展。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要结合实际,对检查工作的内容、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等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工作责任。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各级参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人员,要轻车简从,不得接受被评查单位的任何礼品和有碍执行公务的消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规划处 朱中民 赵楠 0371-65509851 65509894
财务处 王金玲 魏华 0371-65509842 65509875
电子邮箱:sjgzjxm@163.com
省财政厅
企业处 张春跃 0371-65808060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