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省级财政对市县科技产出绩效挂钩补助政策

发布日期:2012-06-04    浏览次数:3

  以市、县上年度科技统计指标为依据,从生产力指标、科技成果指标、引导社会创新指标和自身努力程度等方面考核科技产出绩效,同时综合科技产出指标年度增长率和规模两个因素,对市县进行综合打分。市级得分前3名和县(市、区)级前25名将获省财政补助,其中设区市可获补500万元,县(市、区)前5名各补助300万元,第6-15名200万元,第16-25名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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