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乡镇广播电视站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06-04    浏览次数:6

  补助对象为各市、县(市、区)基本设备设施缺项的乡镇广电站。补助标准为:对经验收符合省定配置标准的乡镇广电站,省财政根据缺项设备设施的统一价格按比例进行补助,其中:一类一档地区补助50%;一类二档地区补助45%;一类三档地区补助40%;二类一档地区补助30%;二类二档地区补助20%;二类三档地区补助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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