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灵山县思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钦市发改农经报〔2012〕9号)收悉。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该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委同意该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思明水库位于珠江流域西江水系沙坪河支流太平江上游,坝址距灵山县城88公里,水库功能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33.16平方公里,总库容1620万立方米,属中型水库。思明水库大坝于1965年10月动工兴建,1966年7月建成,1969年投入运用,至今已运行了四十多年。2009年3月,自治区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思明水库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思明水库大坝为三类坝;2010年12月,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鉴定报告进行了核查,同意三类坝鉴定结论意见(坝函〔2010〕3528号)。
水库目前存在主要问题包括:主坝填筑料渗透系数不满足规范要求,坝基清基不彻底,坝体、坝基存在渗漏隐患;1号、2号副坝坝基清基不彻底,存在坝基渗漏隐患;3号、4号副坝下游坝坡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满足规范要求,坝体填筑不均匀,压实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坝基清基不彻底;6号副坝坝体单薄,填土渗透系数不满足规范要求,坝体填筑不均匀,压实度不满足规范要求;7号副坝坝体填筑压实度及填土渗透系数均不满足规范要求,坝基清基不彻底,存在渗漏隐患等。主、副坝坝顶路面坑洼不平,雨水冲蚀现象严重,上游坝坡干砌石护坡块石风化、护坡松动离散,坝脚处基础崩塌,下游坝坡护坡草皮质量差,局部坝坡填土裸露,水土流失现象严重,下游坝坡有蚁患,下游坝脚排水棱体部分块石沉陷脱落,砌体空洞,排水沟砌石崩落,沟内有淤积等。主坝左坝肩上游库岸,1号~7号副坝左、右坝肩上游库岸未做防护,坝脚处基础崩塌。溢洪道泄槽边墙应力不满足规范要求,墙体倾斜,泄槽底板局部掏空,进水渠及交通桥混凝土裂缝,溢洪道混凝土闸门破损,启闭设施老化等。主坝放水涵管管壁开裂,漏水严重,7号副坝放水涵管局部变形、开裂、漏水,放水涵管闸门锈蚀,启闭设施老化等。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及管理设施不全等。
因此,为消除工程病险隐患,保障工程的安全运行,发挥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对思明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库枢纽工程由1座主坝、7座副坝、溢洪道、主坝输水涵管(本次加固封堵)、七副坝放水涵、输水隧洞(本次加固新建)等建筑物组成,主、副坝均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22.7米。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
三、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及主要工程措施
主坝、3号副坝、4号副坝坝体采用塑性混凝土防渗墙、坝基采用帷幕灌浆防渗;1号副坝、2号副坝坝基帷幕灌浆;6号副坝内坡铺设复合土工膜防渗;7号副坝内坡铺设复合土工膜防渗,坝基采用帷幕灌浆防渗;主、副坝坝顶路面铺沥青碎石路面,上游护坡在原干砌石护坡上设置混合砂砾石找平层,再现浇C20混凝土护坡(6号副坝上游坝坡培厚后再进行加固),下游坝坡种植草皮护坡,修建主、副坝坝脚排水棱体,完善排水设施。主坝左坝肩上游库岸,1号~7号副坝左、右坝肩上游库岸防护。溢洪道进水渠加固,控制段改建,泄槽段、消力戽段加固,消力池两岸边坡防护,尾水渠段清淤,更换溢洪道闸门及启闭设施等。封堵主坝原放水涵管,在主坝左岸山体新建输水隧洞,7号副坝原放水涵破坝拆除重建。完善水库安全监测设施,修缮防汛公路及水库管理生产业务用房等。
四、同意思明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方案。
五、经核定,本工程概算总投资2579.29万元(其中项目建设管理费中包含蓄水安全鉴定费25.61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1738.65万元。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管理规定及程序,尽快开工建设。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