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的《贵州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办法自2012年4月1日执行,有效期限为五年。
原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印发〈贵州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安监管危化字〔2009〕233号)和《贵州省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暂行办法》(黔安监管危化字〔2007〕293号)同时废止。
附件:贵州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联 系 人:张霄 联系电话:0851-689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