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安监管三〔2012〕118号

发布日期:2012-06-04    浏览次数:1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的《贵州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办法自201241日执行,有效期限为五年。

原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印发〈贵州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安监管危化字〔2009233号)和《贵州省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暂行办法》(黔安监管危化字〔2007293号)同时废止。

附件:贵州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联 人:张霄  联系电话:0851-689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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