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征集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重大科技成果展参展项目的通知 (2012-06-01)

发布日期:2012-06-04    浏览次数:6

省直有关委、办、厅、局,行业协会,州(市)科技局,昆明高新区管委会,昆明经开区管委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

2008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了“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为认真总结行动计划实施五年来取得的突出成效,充分展示行动计划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云南省科技厅决定联合省有关部门,于2012101日起(初定),在云南省科技馆,共同举办“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重大科技成果展”,展期一年。

为组织好本次展览,现面向全省征集参展项目。请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组织本单位在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期间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参展。现将参展项目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内容

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跨越发展”的主题,分“强化自主创新,支撑引领重点产业快速发展”、“突破重大关键技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优势,发展壮大高原特色农业”、“强化民生科技,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原始创新,发展特色优势学科”、“加强科技条件建设,夯实创新基础”、“壮大科技人才队伍,支撑创新型云南建设”、“强化引进来、走出去,扩大科技合作与交流”八个专题单元,全面展示我省在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中取得的巨大成效。

二、参展标志性成果遴选要求

参展标志性成果要体现“高、新、亮”的特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

(二)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科技成果。

(三)对产业有重大支撑引领作用的科技成果。

(四)创新性强,以及获得国家和省级科技奖励的重大成果。

(五)带动示范面广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

三、展览形式及手段

展览将以展板、实物、样品、视频光盘、宣传册、网络展等多种形式呈现。展示现场以模型和实物、图片、样品为主,通过现代声、光、电及多媒体和数字化手段的巧妙应用,力求形象生动,参与感强。

四、展览费用

通过遴选的参展项目,免收场地费。展览所用模型、实物、样品等由参展单位制作提供。展板需用的图片、文字资料由参展单位提供,交省科技厅统一制作,发生的费用,仅按成本价收取。

五、参展联系方式

拟参展单位请填写《“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重大科技成果展”项目征集表》(见附件),于2012610日前,将表格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交云南省科学技术交流服务中心评估科。经省科技厅遴选确定的参展项目,将安排专人另行与参展单位联系,落实展览内容、展品及参展方式等具体事项。

联系人:王光宇            邮箱:jlzxbg@163.com                

联系电话:0871-8061383     传真:0871-8061382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8

邮编:650228

 

附件:“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重大科技成果展”项目征集表(点击下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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