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的通知(桂政发〔2012〕40号)

发布日期:2012-06-05    浏览次数:6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2〕50号)精神,现就建立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校代码为11825;同时撤销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

  二、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学校管理体制和经费来源渠道不变。

  三、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0200人。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2012年首批设置本科专业6个,即热能与动力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四、自治区教育厅要加强对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支持办好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五、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新校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区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航天事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