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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2中国国际轻工消费品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5    浏览次数:6

各市商务局(委):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轻工行业分会共同主办的“2012中国国际轻工消费品展览会”将于2012年7月12-15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行。为充分利用本届展览会平台,提高我区名特优产品的知名度和全国广大消费者的认知度。根据厅领导指示,我厅将组织企业参加“2012中国国际轻工消费品展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安排

  举办日期:2012年7月12—7月15日

  举办地点: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朝阳区 )

  参展企业报到时间:7月10日

  布展时间:2012年7月10日8:30—17:30,11日8:30—21:00。

  展会时间:2012年7月12日—14日每天9:00—16:30,15日9:00—14:00

  撤展时间: 2012年7月15日 15:00—21:00。

  二、展位申请

  光地展位:(36平米起租),800元/平米;3×3米标准展位:8000元/个。展位费先由企业全额交款,待项目申报合格后再拨付给企业不超过70%展位费,请参展企业将8000元/个展位费转账至我厅账户,以便我厅统一向组委会申购展位。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账号:801600142608091001

  开户银行:中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商务局(委)尽快组织企业参加“2012中国国际轻工消费品展览会”,参展企业主要以名优特地方特色、绿色食品、国内各种酒类品牌及有关产品,保健食品、饮料等,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6月20日。

  (二)参展企业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生产(销售)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和经销授权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特装展位布展示意图等。

  (三)参会人员差旅费等由派出单位自行承担,参展企业展品运输、展位布展等相关费用由企业自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自治区商务厅联系。

  联系人:张振勇

  电 话(传真):0771-5333428 13517669819

  邮 箱:Zhangzhenyong95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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