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患两癌农村贫困母亲进行救助

发布日期:2012-06-06    浏览次数:1

  “十二五”时期,财政部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贫困母亲乳腺癌、宫颈癌救助项目,救助对象为经过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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