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专项互检互查工作的通知(黑安监发〔2012〕101号)

发布日期:2012-06-06    浏览次数:5

黑安监发〔2012〕101号

各市(地)、省直管局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切实做好全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省安全监管局决定,由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前一阶段各市(地)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互检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10日至25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长与被检查地市商定。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各市(地)前一阶段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开展情况。二是《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黑安监发〔2012〕81号)要求的检查内容是否到位,重点检查的是否护品使用单位,每个地市检查企业是否不少于20户。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问题,要认真整改。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深入企业,掌握真实情况,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26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

  附:劳动防护用品互检互查分组名单

  联系人:段云霞;联系电话:0451-87016233。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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