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近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18    浏览次数:1

各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近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对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深刻吸取我省近期发生的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煤矿 “1·18” 煤与瓦斯突出重大事故和黔东南州从江县“2·2”道路交通重大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和研判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结合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做好春节、春运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要加强节日期间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抓好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应急值守,督促相关企业特别是煤矿、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等重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深化“打非治违”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排查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将安全生产工作抓得紧而又紧、严而又严,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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