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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3    浏览次数:0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于2010年10月完成改版升级,并作为"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的在线办事子系统上线运行。新数据库启用一年来,大部分企业能够高度重视项目信息填报工作,及时填报有关项目信息,但仍有部分企业未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存在仅填报申办投议标许可的项目信息,储备项目信息填报及项目后续情况更新不完整、不及时等问题。为做好数据库信息与现有行业协调办法和支持政策的衔接,增强信息服务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信息填报及项目后续情况更新工作采用积分制进行考评。即:每填报一条储备项目信息积10分,更新一条积2分(两周内不累计);超过2个月未更新的项目,提醒一次同时扣减2分;积分不跨年累计。每年初,商务部根据上年积分排名,对项目信息填报工作先进企业和个人、总积分较高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督报人员予以通报表彰。有关商会根据积分情况确定项目协调优先企业。

  二、数据库将在近期设立专栏,分批发布国别产业政策、基础设施规划、承包工程市场调研、安全形势通报、典型案例研究等资料。各承包工程企业按照积分高低获取相应浏览权限,具体积分和浏览权限分级分类办法随专栏一并发布。

  三、数据库将设立互动交流专栏,作为企业和商务主管部门的信息交流平台。企业项目信息填报人员、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督报人员均通过互动交流专栏报告情况、提交问题,商务部根据发帖数量和实用性给予有关人员奖励积分。

  四、储备项目信息填报情况是驻外经商机构和相关商会进行项目协调的重要依据。未填报储备项目信息的企业,不列入协调名单;多个企业填报同一储备项目信息的,以提交时间先后顺序作为协调主要依据之一。

  五、进出口银行承办的政策性融资项目只从储备项目列表中筛选。

  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应高度重视数据库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库信息填报,并将经办人名单于2011年11月15日前报所属商务主管部门。中央企业径报商务部(合作司),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督报人员名单连同辖区地方企业经办人名单一并报商务部(合作司)。一个企业内涉及多个部门分别填报的,应报送多个经办人名单;经办人如有变动,应及时在互动交流专栏更新并做好工作交接。我部将于明年1月组织企业项目信息填报人员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数据库督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本通知自2011年11月10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经办(督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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