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调整离休干部高龄护理补贴发放范围

发布日期:2012-06-08    浏览次数:1

  自2012年1月1日起,将享受高龄护理补贴的范围由原85周岁以上离休干部调整为全体离休干部,高龄护理补贴的标准仍按原规定为每人每月900元执行。享受高龄护理补贴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离休干部的护理补贴不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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