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补助标准

发布日期:2012-06-08    浏览次数:1

  省财政对两类六档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补助标准进行调整,由2011年的每人每年135元、122元、108元、81元、54元和30元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165元、149元、132元、99元、66元和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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