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力公司、省水利水电集团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12] 395号、[2012] 532号文分别下达了2012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投资计划。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概算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06]182号),请你们以已批复的项目为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文件,我委组织审查后,下发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批复文件,以此作为下达投资计划和项目招标依据。今后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可研批复后即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文件报我委审批,不再另行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