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青海省推进“三项建设”稳定农副产品价格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8    浏览次数:1

各州(市、地)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厅局:

  稳定“菜篮子”价格是调控价格总水平的重要内容,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决策部署,切实稳定我省“菜篮子”价格,推进农副产品“三项建设”(指生产环节的蔬菜/养殖基地建设、流通环节的农副产品流通设施建设、零售环节的平价商店/市场建设),进一步改善农副产品生产条件,增强自给能力,丰富和完善销售渠道,加强农副产品生产、流通、零售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减少流通环节,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确保让百姓买到新鲜、实惠的农副产品,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由我委牵头研究提出《青海省推进农副产品“三项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实施方案》。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州(市、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和各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大纲内容(附后)及要求研究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实施方案,并于3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含电子版)同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农牧处、外资处、价格处)。我委将在各地、各有关部门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全省实施方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白雪松(农牧处)    6305796

  刘 梅(外资处)    6310944

  王 艳(价格处)    6305741

  附件:《青海省推进“三项建设”稳定农副产品价格实施方案》大纲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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