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准予青海海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八家价格评估机构丙级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8    浏览次数:1

青海海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湟源正科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湟源县土地估价事务所、湟中县科正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海东正平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平安晨昇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民和鑫隆房地产评估事务所、互助土族自治县房地产估价事务所:

根据《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2号令)、《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办法》(发改办价格[2005]2597号)、《青海省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目录》(省政府52号令)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同意准予青海海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丙级综合涉诉讼类价格评估机构,湟源正科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湟源县土地估价事务所、湟中县科正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海东正平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平安晨昇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民和鑫隆房地产评估事务所、互助土族自治县房地产估价事务所为丙级专业类价格评估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予资质认定的价格评估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价格评估执业要求和范围等开展工作。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主动接受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评估机构服务标准、业务质量、执业范围、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

二、价格评估机构需不断改进服务标准和业务质量,按时参加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的审验、考评及培训。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执业范围、收费标准执行评估,对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超范围执业、出具虚假价格评估报告等行为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三、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自2012年2月3日至2015年2月2日),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应按规定向省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申报,办理认定手续。

四、准予资质认定的机构名单及相关情况在青海价格鉴证网公布,供公众查询、监督。

电话:0971-8252987

网址:http://www.jgjz.qhei.gov.cn/

附件: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名册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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