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明确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范围

发布日期:2012-06-11    浏览次数:1

  我省将五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列为重要的收费项目范围:专门面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面向企业和个人普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全省范围内收取的公共事业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面向公办学校学生收取的教育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对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凡申请设立上述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确定收费标准,均需由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依法报请省人民政府审定,需报请国务院或财政部审批的,还需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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