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针对小微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

发布日期:2012-06-11    浏览次数:1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对依照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工商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部门的税务发票工本费等17个部门的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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