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委(局)机关各处室,委(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标准强省的意见》(浙政发〔2014〕35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浙经信法规〔2015〕46号),现就推进2015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以下简称工信领域)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要点: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信息经济、时尚、高端装备制造、历史经典等产业发展和“五水共治”、“四换三名”、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等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标准创新能力、标准实施成效、标准技术组织和标准服务体系提升工程建设,通过标准强省建设推动工业强省取得明显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标准创新能力,构建先进标准体系。
1、争取制修订若干项国际标准。加强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注重产学研用结合,在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开展省级技术标准综合研究基地、区域技术标准联合创新基地和企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引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大力支持具有技术创新成果的企业和秘书处设在我省的全国标技委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提出相关国际标准提案,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占领产业竞争制高点。
2、积极为主制修订一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点支持全省“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和省级企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积极申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争取为主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50项以上。
3、加快制修订一批地方标准和产业联盟标准。制定出台《浙江省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5-2019年)》,部署开展10项以上智慧城市建设基础、支撑技术、信息安全、管理和应用等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印染、造纸、化工等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以及农药和化肥合理使用规范制修订工作;完成《既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评估导则》和《合成革单位产量可比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等13项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和企业积极申报实施省级工信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研究制定和修订完善达到国际先进或弥补国内标准空白的产业联盟标准。
4、制订一批“浙江制造”产品标准。根据2015年“浙江制造”产品培育目录,组织行业协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或制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浙江制造”产品标准10项以上,为开展“浙江制造”认证奠定良好基础。
(二)提高标准实施成效,促进标准有效贯彻。
5、推动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以提高“浙江制造”市场竞争力为目标,联合发布《2015年“浙江制造”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实施技术改造导向目录》,推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以上。完善“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指标统计分析工作,联合发布2014年度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统计分析报告和企业采标与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关联度分析报告。
6、开展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估工作。联合开展对造纸行业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能耗超过限额的企业实施惩罚性价格政策,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发布《全省造纸企业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报告》。委托省节能协会、省标准化研究院等第三方组织,对《机制纸板和卷烟纸能耗限额与计算方法》(DB33/686—2012)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7、创建一批标准实施示范项目和标准创新示范企业。以标准的适用性、先进性、有效性和全面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及时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有效掌握国内外标准话语权等为评价内容,联合制定《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实施示范项目和标准创新示范企业评价办法》,确定30个标准实施示范项目和30家标准创新示范企业。
(三)加强标准组织建设,搭建标准话语平台。
8、积极承担国际和全国标准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广泛深入调研,充分了解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势产业和企业对组建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标技委)的需求。大力支持我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和全国标技委秘书处工作,或在其中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等重要职务。积极发挥秘书处设在我省的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和全国标技委的作用,支持帮助我省企事业单位为主和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9、积极组建省级标准技术组织。根据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开展时尚服装服饰业、时尚皮革制品业、时尚家居用品业、珠宝首饰与化妆品业、时尚消费电子业、新能源汽车及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船舶装备、光伏及新能源装备、高效节能环保装备、智能纺织印染装备、现代物流装备、现代医疗设备与器械、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装备及关键基础件、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金融、智慧物流、数字内容、两化融合等领域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标技委)或产业标准联盟的组建工作,引导企业重视标准创新,加快形成一批满足产业发展亟需的地方标准、联盟标准和企业标准。联合开展对工信领域省级标技委的考核评价工作,对考核优秀的进一步予以资金支持。
(四)健全标准服务体系,强化标准支撑基础。
10、加强标准化人才培训。依托中国计量学院、省标准化研究院、省经信委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和各级标准技术组织,面向全省经信系统、“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省级企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工业强县(市、区)建设试点等,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和重要标准宣贯工作,培训各类标准化人员3000人次以上。
11、加强标准信息服务。依托省标准化研究院和各级标准技术组织,在省经信委网站设立全省工信领域标准信息服务专栏,发布重点产业标准体系、标准技术组织、标准化技术专家等相关信息,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标准化信息和技术服务。
12、加强标准技术服务。重点围绕全省工业强县(市、区)建设试点和年销售10亿元以上大企业的标准化需求,以全国和省级标技委的技术专家为主,组建一批工信领域标准化技术专家服务指导组,组织开展标准体系研究、标准制修订、标准宣贯培训、标准技术咨询等服务。编制《浙江省“低小散”块状行业节能强制性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对标指南》。联合组织专家指导帮助浦江县深入开展水晶产业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工作。
13、加强标准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普及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知识。联合召开现场交流会,总结推广标准实施示范项目、标准创新示范企业的典型经验。在“信用浙江”平台以及省内主流媒体上,发布全省造纸行业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