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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项目: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焦化、12万吨/年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示

发布日期:2012-06-11    浏览次数: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对“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焦化、12万吨/年甲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结论公示”的具体意见来信、来电。

  一、项目概况

  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110万吨/年焦化、12万吨/年甲醇项目位于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罗山路北侧,庆安大道东侧,总规划占地面积约1323300m2,本次项目用地为717600m2,其余预留未来发展用地,总投资190842.31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10万吨/年焦化装置、配套的煤气净化装置、12万吨/年甲醇装置及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主产品包括:焦炭(110万吨/年)、甲醇(12万吨/年),副产品为焦油(5.1753万吨/年)、硫磺(0.2115万吨/年)、硫胺(1.3913万吨/年)、粗苯(1.5221万吨/年)及杂醇(0.0994万吨/年)。

  本项目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2008〕第15号《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相关要求。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为工艺废气、燃煤废气、废水、设备噪声以及生产固废等。项目在建设及营运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将采取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以及燃煤蒸汽锅炉产生的燃煤废气。经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均满足相应标准后排入大气。

  其中炼焦炉颗粒物、B[a]P和BSO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满足《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表2二级标准;

  H2S和NH3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及表2标准;其它工艺废气污染物采取措施后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燃煤锅炉采取炉内掺石灰石方式脱硫 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99%)后,经1座80m高、内径2.5m的烟囱排放,其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1、表2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

  2、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分别进行处理达标后用于熄焦、绿化或抑尘;清净下水送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送循环水系统回用;中水回用系统产生的浓盐水送熄焦工段熄焦及洒水抑尘。

  3、噪声:该项目的设备噪声主要是各类泵、风机以及锅炉鼓、引风机产生的。各产噪设备经建筑隔声、消声、减振,购置低噪设备等以增强隔声效果,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使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况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均根据不同类别妥善处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选址合理。本项目采用国内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生产冶金焦,利用焦炉煤气生产甲醇,能耗物耗低、污染物排放量少,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在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后,能确保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废水全部回收利用,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能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严格落实设计及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红武

  联系电话:0951-5677335

  E-mail:tongdalhw@126.com

  六、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51-5123334

  联系人:王女士

  E-mail:nxhp002@126.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⑴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⑵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在环评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征集公众意见。关心该项目的公众亦可向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索取该调查表并填写、反馈您的意见或建议。

  八、有效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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