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取消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日期:2012-06-11    浏览次数:1

  自2012年2月1日起,我省取消交通部门的船名牌工本费、卫生部门的医疗仪器质量检测费、政府采购部门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棉花品级实物标准收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包装材料检验费、海洋渔业部门的渔港费等6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时,根据国家规定取消交通运输部门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费等两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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