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商秩发〔 2011 〕 355 号、《省商务厅 省公安厅 省农委 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 省食药监局关于印发 < 贵州省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卫生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 的通知》(黔商发【 2011 】 239 号)要求, 2012 年 5-6 月,专项行动进入总结验收阶段。为检查各地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请认真做好专项行动全面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进行最后攻坚。加大突击检查和联合执法力度,取缔私屠滥宰顽固窝点,争取集中查处一批案件,并积极做好新闻宣传,报道专项行动成效。
二、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采取自查和交叉检查并举等方式,查找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三、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汇总整理本市、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填写《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表》(见附件),并提供 1-3 个成功查处的典型案例,要做到数据准确,案例详实。于 6 月 15 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四、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做好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起草工作,要求语言简练,内容充实,能全面反映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总结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于 6 月 15 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附件: 附件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表.doc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