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修订出台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2-06-12    浏览次数:1

  新办法将原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办法的转移支付范围从45个市县扩大到全省所有63个市县;改变原办法对水质考核奖罚的规定,统一执行《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的水质考核奖罚机制;同时,对具体分配因素和资金分配权重等作了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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